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9 10:02
人浏览
导读:在农村地区承包土地需要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这样才能依法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呢?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原则包括哪些?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

一、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也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

二、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需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或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不签订书面合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土地经营权归属谁所有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土地经营权归承包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