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3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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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所有的的立案了的案子中,肯定都是有原告和被告的,离婚案件也是一样的。作为被告方,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出于不利地位的,就更要清楚自己庭审时的责任了。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需要什么材料

(一)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

(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四)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一)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二)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三)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分割财产时如何维权

在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除了精神上痛苦,纠缠不清的还有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往往一方当事人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或隐藏匿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例如:转移存折的钱款、私自出售共有房屋、低价转移夫妻共同财物、恶意制作虚假欠条等等。

首先,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解家庭的收支情况,有多少存款、存在哪家银行,这样的话即便对方否认存款的存在,我们也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方式,查明夫妻存续期间是否有该笔存款,共有多少、是否被转移,法庭上要求对方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

其次,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再次,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房屋,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需要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在离婚案件中作为被告方,当然要尽早提防原告方提出的相关证据,多为自己做辩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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