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对隐私有知情权吗
夫妻之间对隐私权是否有知情权要分情况讨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不允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婚外情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所以根据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整个社会需要遵守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在涉及婚姻法规定之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不允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婚外情等情形时应当优先保护夫妻一方的知情权。但是除此之外,可以援引公序良俗等原则,来支持夫妻之间适当的超越隐私权和知情权的问题。但是一定是适当的,如果过当,还是会侵犯隐私权。
二、散播别人隐私够判刑吗
散播别人隐私不会被判刑,但是要接受治安处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除非法定的机构和部门经过严格审批,不允许个人擅自使用专业器材对他人进行跟踪、监视、拍照的,更不用说放到网上加以传播了。因此传播个人隐私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对监控器材采取管制措施,私人对公民进行监听、偷拍等行为均属违法,而将违法偷拍的视频资料传播到网络上,无疑是对当事人合法隐私权的侵害,当事人有权进行责任追究,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警方也会采取相应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 隐私权的主体范围
1、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自然人拥有理性和情感,需要法律保护其情感安定、维护其人格尊严。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
2、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法人,法人也会有不欲人知的秘密,一般表现为国防机密、商业秘密等,但是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内容
。
3、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亲属及利害关系人造成伤害,甚至对公序良俗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确认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和保护死者生前隐私并不冲突
。
夫妻之间对隐私权是否有知情权要分情况讨论,根据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整个社会需要遵守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在涉及婚姻法规定之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不允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婚外情等情形时应当优先保护夫妻一方的知情权。但是除此之外,支持夫妻之间适当的超越隐私权和知情权的问题。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对隐私有知情权吗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