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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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除了收养人在法律上需要具备一定条件之外,被收养人也是有一定范围的,并不是所有的小孩都能被收养。那么,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二)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二、被收养人应该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一)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作送养人的(包括已离婚的), 需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送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子女的证明(该项证明需经计划生育部门同意);

  (二)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单方作送养人的, 由送养人单方提交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死亡配偶的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三)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被送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时, 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有监护能力的证明、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以及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四)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 由监护人作送养人的, 需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五)对查找不到生父的非婚生子女, 其生母单方作送养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并说明单方送养的原因;

  (六)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三、被收养人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民法典》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不对生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不享有继承的权利。但是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同时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被收养的人一定是未成年人,这也是民法典扩大被收养人条件范围以后的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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