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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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中其实也会遇到不当得利的情况,比如我们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对方多找给了我们零钱,多出来的钱财就不属于依法取得的利益。那么,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哪些

  一、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二、不当得利的追溯期限怎么认定

  不当得利追溯期是指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不当得利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如何认定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不当得利之债指一方无法律依据而获利,另一方因此受损失,获利的一方因此对受损失的一方负有返还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一)必须是一方受益;

  (二)必须使他方受损;

  (三)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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