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什么时候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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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要遵守法律规定才有效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有权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那么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什么时候无效?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什么时候无效

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什么时候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有效力吗

民法典规定,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机构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什么时候无效“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讲,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自己喜欢的事情,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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