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刚结婚就农转非有补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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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因结婚而分户申请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户能够取得收益的来源之一。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需要依法征用部分土地,当农民的土地被划拨到征地的范围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那么刚结婚就农转非有补偿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刚结婚就农转非有补偿吗

一、刚结婚就农转非有补偿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户口能在城市办结婚证吗

不可以,只需要到当地的县一级民政局领取就可以了。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如果对方是城市户口,则可以到相关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因为,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迁入城市户口后农村宅基地问题

转为城市户口后,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

虽然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但在老家的房屋使用权不会变,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户口性质发生改变后,不再属于老家那个集体经济的成员。所以,原则上讲,不再享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地随房走,只要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就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的成员后,在老家的房屋就不再允许翻新改造,只可维修利用。一旦房屋年久失修而造成倒塌或者废弃,该宅基地就会被集体经济收回。转为城市户口后只享有对宅基地上废弃建筑物的旧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可以放弃,也可收拾变卖,但在农村老家的房屋便就此消失了。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刚结婚就农转非有补偿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农转非是否能获得补偿由具体的农户的情况而定,若是自愿农转非的,一般不能取得补偿,但因为征地或者满足一些取得补偿的政策条件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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