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亲人算监护人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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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们生活在这世间,除了父母之外,还是有很多亲人的,如果父母在的,父母就是自己的监护人。但是父母不幸去世的,监护人就要另外来区别了。所以,亲人算监护人么?监护权的撤销和变更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亲人算监护人么

一、亲人算监护人么

监护人可以是亲戚。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他的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那么这个时候就会由亲属进行监护,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监护权的撤销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三、监护关系中止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亲人算监护人么”等相关法律知识。公民的亲人如果要成监护人的,需要满足监护人在法律上定义的要求,不是所有亲人都能做监护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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