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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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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农村土地承包是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的重要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发包人要与承包人签订书面的承包合同,承包人取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发?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发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二、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如下三点:

(一)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

(二)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三)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三、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以下三点: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发“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认识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及其特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方式,对一些企业或者是承包方是有好处的。能减少一些知识盲区。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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