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质押车可以使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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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权利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债权,如果对债务人的财产设立担保,对于担保方式有质押、抵押,对于采取质押的车辆可以使用吗,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质押车可以使用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质押车可以使用吗

一、质押车可以使用吗

质权人对出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但没有权使用出质的车辆。如果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害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押车赎回手续

(一)汽车贷款最后笔月供扣掉后约10个工作日您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银行取回。

(二)携带证件:将解除抵押所需手续准本齐全。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机动车一切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相关证件。

(三)携带上述资料。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手续;

(四)到了车管所之后,到对应窗口找车管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的解除手续;

(五)手续办理完毕,完成整个汽车抵押解除手续。

三、质押权和留置权区别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四)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五)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根据上述阐述,车辆质押后,质押权人不得使用车辆,质押车的赎回手续需要在车辆所附属的债权已经完结,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即可办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质押车可以使用吗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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