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怀孕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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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我国的规定是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的权利,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那么怀孕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怀孕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一、怀孕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我国《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一)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二)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三)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二、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怀孕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女方在怀孕期间起诉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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