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民工工资是否优先于抵押担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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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这里所说的抵押担保常见于债权债务纠纷当中,关于抵押担保知识还是有不少人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民工工资是否优先于抵押担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民工工资是否优先于抵押担保

  一、农民工工资是否优先于抵押担保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用人单位需要偿还多项债权的,如果无法全部清偿时,农民工工资优先于抵押债权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流程

  (一)首先从银行提现要预先通知开户银行,面额要算好;

  (二)提现要有出纳及会计及保安人员随行,确保绝对安全;

  (三)发放现场要规整有序,让民工排除按顺序领发;

  (四)预先做好工资表或条,领款人在上面签字并按手印;

  (五)最好不要代领,代领需有授权方可。

  (六)发放时有出纳及会计两人过手点现金,再付给民工,并张贴告示:钱款当面点清,离后不补。

  三、抵押担保债权的受偿顺序

  (一)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担保债权受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二)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的担保债权受偿顺序。当抵押权与其他物权并存时,也存在位序问题:

  1、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2、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但是,如果留置权人将留置物抵押的,因为留置权人并非标的物所有人,抵押应为无效,不发生竞合。

  3、抵押权与其他权利并存。

  (三)一个债权有多个担保物权时的担保债权受偿顺序。

  1、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民工工资是否优先于抵押担保的相关知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用人单位需要偿还多项债权的,如果无法全部清偿时,农民工工资优先于抵押债权受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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