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人是否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保管各类遗产;根据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什么是公证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一)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三)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遗嘱执行人是指遗嘱做出后,来执行遗嘱的人员,以及保管财产的人员,遗嘱继承人只要有对应的民事能力就可以作为执行人。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嘱继承人是否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