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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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开发有关的技术成果,我们与技术方签订了技术合同,约定对于技术成果实施的有关情况。那么,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有哪些

  一、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有哪些

  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一般为就技术开发、转让和许可、咨询等内容进行签订了相关的协议的当事人,同时技术合同又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不同的类型。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的规定,

  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同时技术合同又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下是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的判别标准:

  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二、技术合同生效认定去哪里办手续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有哪些

  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设立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日常工作可以由该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技术合同认定提出方一般为就技术开发、转让和许可、咨询等内容进行签订了相关的协议的当事人,同时技术合同又分为技术许可合同等不同的类型。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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