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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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领域的工程量会比较的大,涉及的人数也会比较的多,合同签订也是必要的手段。不可或缺的。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种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种类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南京**建筑装饰公司

  二00 年 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南京**建筑装饰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不同利益的当事人,在同一经济事务中发生一定的关系。但当事人双方只能是业主和中标人;合同当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务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诺。柠梅瘦身怎么样允诺的内容表现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允诺是出于自愿的,而这种自愿又为当事人经过充分的协商所共同承认并达成协议;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合同的缔结受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政策的约束,合同的订立内容必须合法,为法律所承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或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合同的缔结也受有关法律、政策的保护,没有国家法律、政策的保护,合同的履行就得不到必要的保障,违约、毁约的责任就得不到追究;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由于有法律强制性,因此十分讲究措词的准确性和鲜明性,不容有丝毫的含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产生纠纷的主要依据。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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