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支付委托证明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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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支付委托是指在购买物品时,将支付的义务委托给其他人的行为。在被委托人支付过后,委托人需要将价款还给委托人。委托人临时有事不能支付等情况就可以支付委托。那么支付委托证明怎么写?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支付委托证明怎么写

 一、支付委托证明怎么写

__________单位: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__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收款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二、委托支付有连带责任吗

没有连带责任。只有在受托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请求受托人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的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三、委托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委托支付需要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然后写明事由以及法律后果等,最后落款即可。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支付委托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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