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遗产的怎么偿还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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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有些当事人会书写一份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即可。那么,继承遗产的怎么偿还债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遗产的怎么偿还债务

  一、继承遗产的怎么偿还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遗产继承方面有什么规定

  遗产继承的内容主要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的继承编当中。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产继承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第三,遗产所有权证明;

  第四,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第五,当事人需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承遗产的怎么偿还债务的相关知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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