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用属于用益物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0 09:58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没有该物品时,但是别人有的时候我们就会找他进行借用该物品。然后按时返还给他。借用的时候只是借用了该物品的使用权,那么借用属于用益物权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借用属于用益物权吗

一、借用属于用益物权吗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即用益物权人是可以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是相对于所有权人来说的。而借用人是相对于债权人来说的。借用人与用益物权人是不同法律关系里的主体。若借用人是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由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那借用人就是用益物权人。

二、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对他人的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的限制物权。这是与担保物权相对的概念。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用益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分离,并不改变物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三、用益权的分类

永佃权永佃权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的概念,是指以支付地租为条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没有期限的耕作和防护的权利。永佃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地上权地上权是指在别人所有的土地上盖房和居住的权利。我国所有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在中国没有私有土地,我国的土地只能单向流转。

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需役地的利用价值而支配别人所有的供役地的权利。典权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予以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交付不动产并收取典价的人叫做出典人。不动产叫做典物。在典权制度中有一个三十年的回赎期,只要没有超过三十年,出典人就可以回赎典物。在典当法律关系中,尽管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所有权的权能都和所有权分离了,但是只要出典人有能力回赎典当物,其就有权回赎典当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借用属于用益物权吗”相关法律知识。借用是不属于用于物权的,借用只是借用了物权的使用权,而不是物权的所有权。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