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排除妨害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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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人来说,对于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有一定的认识,这是对于权利的保护。那么,排除妨害纠纷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排除妨害纠纷如何处理

  一、排除妨害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妨碍确实存在的话,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排除妨害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排除妨害构成要件:

  (一)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

  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

  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物品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

  (二)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

  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合当时当地人们一般的观念判断。

  排除妨害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

  排除妨害纠纷应当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动产的排除妨害纠纷,应以妨害行为实施地或者妨害行为实施人所在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返还原物纠纷的关系,在排除妨害纠纷中所有权或他物权人并未丧失对其物的占有;而在返还原物纠纷中,物已为他人无权占有或被他人侵夺占有。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如何理解

  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遭受的危险或正被妨害特定的物依然存在,是权利人对现时妨害人行使请求权的前提。就是说这种妨害或危险应当是持续存在的。

  在审判实践中,权利人请求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只需要证明其享有物权的特定的物被他人妨害或遭受危险即可。因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的费用由形成危险或妨害的相对人承担。本条不受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排除妨害与排除妨碍的区别

  (一)定义

  1、排除妨碍

  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2、排除妨害

  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

  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二)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主要区别

  妨害是指有不利后果的,而妨碍不具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排除妨害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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