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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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连带责任的承担是需要符合法定的要求,当事人根据一定情况在合同中进行有关的约定。那么,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

  一、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转投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可以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出资不足法律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补交,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七)分立前的债务承担,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股东就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以自己认缴的股本为限度承担公司债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以其认购的股本为限度承担公司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知识,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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