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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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收养子女需要按照有关的流程进行的,国家对于被收养人有一定的保护力度。那么,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四)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第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第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收养人的条件证明是什么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三、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条件

  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五)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关于被收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通常就是上述三个,具体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与此同时,还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收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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