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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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处理得不好还会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是怎样的?民法典中公司债权债务几年失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是怎样的

  (一)债权的管理。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

  6、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7、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8、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9、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二)债务的管理。

  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

  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5、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6、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7、在清回债权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二、民法典中公司债权债务几年失效

  民法典规定,公司债权债务会在3年内失效,自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公司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公司债权债务会在三年内失效,自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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