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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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如果夫妻之间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问题在法庭上会引起激烈的争执。那么,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小孩探视权一个月几次正常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孩子探望协议书怎么写

  首先总体来介绍一下探视权协议书的书写要包括最重要的几点:

  (一)第一点就是探视的时间,你要充分到考虑双方的一些生活习惯,还有孩子的一些生活习惯,从而来选择一个正确合适的时间来对孩子进行探视。

  (二)第二点就是探视地点的选择。有很多探视地点的选择,也可以去约定一个探视的活动范围。

  (三)还有一点就是探视的方式了,探视方有权选择自己的探视孩子的方式,对于培养与孩子间的感情是有权利去选择方式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小孩的探望权属于权利而不是义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权利去行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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