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表达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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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的行为中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已经约定清楚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表达如何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表达如何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表达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一)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范围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是否可开发票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开始实际使用房屋就违约,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

  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上述违约金属于价外收费。

  三、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适用范围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二)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表达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房屋租赁的合同中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在上述内容中已经详细的阐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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