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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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遵守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在解除合同的时候,也是同样需要双方意思表示。那么,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

  一、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法律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在该情况发生时通过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解除。在法定解除权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无需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

  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提前约定

  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 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 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违约责任的承担必须是有前提要件的,比如说确实存在着违约的情况,但是这种违约情况的话,又不能够是属于法人当中所规定的可以免除违约金承担的情形。比如说不可抗力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

  (一)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三)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四)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的相关知识,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解除一方可以考虑从法定情形入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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