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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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婚姻出现了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这里就需要大家对于婚姻可撤销的情形进行了解。那么,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二者的联系如下:

  (一)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二)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四)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五)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均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不能再就婚姻效力问题提出上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撤销婚姻无效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婚姻无效案件对于身份关系的部分是一审终审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上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收到侵害。像一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患有严重传染疾病及重婚的,都是无效婚姻的具体体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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