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房合同一般违约金是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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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租房合同违约金,当事人可以按照交易习惯、市场价格等自行协商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减少或增加。那么,租房合同一般违约金是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房合同一般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租房合同一般违约金是多少钱

  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要双方协商进行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租房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是怎么样的

  按照《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房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房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房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子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房子维修等条款。

  总而言之,房屋租赁并不在工商局的管理范围之内,租房是属于房管局管辖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就导致了在工商局是不能查到租房合同的,只有在房管局里经过备案的才能查到租房合同。另外,租房合同的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对出现第三人时权利的主张有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房合同一般违约金是多少钱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违约金的多少一般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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