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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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实践中,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不同,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行为,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不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不同

  一、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不同

  首先,先讲一下借条、欠条的相互关系。

  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于欠条。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这也是为什么人民把借条与欠条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

  其次,讲一下借条与欠条的不同之处。

  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小概念。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举个例子就可以很容易的搞明白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些事实是欠款的诉讼请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

  这种事实的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者简介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单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欠款)。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要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要重的多。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的,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

  二、借条和欠条哪个时间长

  (一)借条和欠条哪个时间长取决于是否约定还款期限:

  1、都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借条和欠条,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3年;

  2、借条和欠条均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条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欠条只有3年。

  三、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具法律效率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不同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借条和欠条的处理一般是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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