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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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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收养弃婴本是一种善意的行为,但要是收养人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那么就有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收养弃婴的标准是怎样的?收养弃婴怎么办理手续?收养的弃婴如何落户?下面是法律快车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弃婴的标准

  一、收养弃婴的标准

  1、要求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2、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如精神病等。另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无论城市人、农村人都可以收养弃婴。

  二、收养弃婴怎么办理手续

  1、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2、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三、收养的弃婴如何落户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收养弃婴的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收养必须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收养登记。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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