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无能力履行合同时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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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合同对合同当事人都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当合同被订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那么,公司无能力履行合同时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无能力履行合同时如何处理

  一、公司无能力履行合同时如何处理

  如果在履行合同时发现对方的经营或者财务状况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自己的履行很有可能得不到对应的履行,那么可以运用《民法典》规定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具体说,就是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约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地履行义务.法律只是为了保护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免受将来极有可能产生的损失,才作出这种可以中止履行的规定。也正是因为如此,民法典对这项制度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当事人面临的情形必须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运用这项保护措施。

  《民法典》规定的具体条件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对方存在这些情形,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就可以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如果对其将来的履行提供了适当担保,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就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二、履行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

  (一)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三、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后果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地位,其因不属合同当事人,实体法亦无规范其法律效果,故其亦不应成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无能力履行合同时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对方如果对其将来的履行提供了适当担保,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就应当恢复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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