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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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一方父母的房屋一般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自然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那么,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一、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才会进行分割,房子产权属于父母的即使夫妻有使用权那么依照法律也不会进行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归谁

  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因此,以小孩名义购房写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孩的名字,则小孩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父母的夫妻均无权处分。

  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因此孩子名下房产,夫妻离婚后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三、在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很多夫妻婚后贷款买房时,喜欢“长远考虑”把房产名字落到孩子名下,认为这样在发生继承或赠与变更产权人的时候,就不用再缴纳契税及征收遗产税等费用了。

  夫妻购买房屋时将产权登记于孩子名下,在夫妻双方之间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就完成了对孩子关于该套房产的赠与,此时孩子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在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了,因为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孩子,所以,离婚双方对该房产都没有权利主张所有权。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归一方抚养,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同时有义务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的相关知识,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才会进行分割,房子产权属于父母的即使夫妻有使用权那么依照法律也不会进行分割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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