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去什么地方登记办复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31 11:31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复婚的行为还是存在的,由于一时的冲动而造就离婚的行为,还是可以通过复婚来解决的。那么,去什么地方登记办复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去什么地方登记办复婚

  一、去什么地方登记办复婚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复婚证和结婚证一样的吗

  我国没有复婚证。复婚和结婚发给的都是结婚证。当事人决定复婚的,可以重新申请结婚登记,只要满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即可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怎么办理复婚登记

  想要恢复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1.5—2.0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四)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去什么地方登记办复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一般是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的手续,这是法律上规定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