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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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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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的男女在结婚之前购买了国债,婚后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有的人就会问了,那么,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怎么样不属于共同财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如果在婚后产生收益的,那么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房怎么样不属于共同财产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婚后买的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人也还是这么认为的。其实,该种观点是片面的。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父母出资、个人出资和其它情况。

  (一)父母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不过在现实中,也常常会发生子女不愿为父母养老,对父母不负责的情况,因此小编建议,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最好也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上明确表述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

  也就是说,赠与对象不包括儿媳妇或者女婿,这部分财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了赠与协议或声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离婚,父母出资的部分也不会被分割,从而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二)个人出资的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婚后买房的,且是个人出资的,那么想要该房屋算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满足下面这3个条件:

  一人以婚前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出资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资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共有的。

  (三)其它情况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

  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2、婚后买房协议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如果在婚后产生收益的,那么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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