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提前还贷违约金”条款公平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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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尤其是借款合同当中,会注意到合同违约条款有一条写着“提前还贷违约金”。那么,“提前还贷违约金”条款公平吗?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独立于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前还贷违约金”条款公平吗?

  一、“提前还贷违约金”条款公平吗?

  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应该这样理解“提前还贷”:

  (一)当事人可以在住房贷款合同中对于提前还贷作出约定,即约定是否可以提前还贷、提前还贷利息如何支付等。

  (二)当事人对于提前还贷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如果借款人提前还贷不损害贷款人利益,则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而无须经贷款人同意,且按照实际借款时间计算利息;如果提前还贷有损贷款人利益,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前还贷。可见,贷款人可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贷利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似乎可以拒绝提前还贷,但“提前还贷违约金”则没有具体法律规定。

  问题的关键是,银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拒绝借款人提前还贷并不合理。笔者认为,提前还贷的结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加速银行资金流转,避免贷款风险,同时减轻借款人利息负担;二是可能使银行资金闲置,造成预期利息损失。就银行来说,借款人提前还贷对其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弊。就借款人来说,在已无须占用银行资金且具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如果被银行拒绝还款就仍然承担着利息负担,即使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还要承担违约金,这显然对借款人来说只有弊没有利。

  根据《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在借款合同中应当平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的利益,特别是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银行单方要求借款人承担提前还贷违约金显然有失公平。

  因此,在订立住房借款合同时,银行与借款人可以就提前还贷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约定提前还款利息如何计算。如果是银行未与借款人协商,通过事先拟订“提前还贷违约金”格式条款,让借款人被动接受,排除借款人与之就具体条款协商的可能,则有失公平,应算“霸王条款”。

  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独立于合同

  可以独立,不是一定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其中违约责任并非必须有的内容,所以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

  三、提前还贷违约金要怎样算

  目前商业银行针对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一般是分两种形式收取,一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二是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一般来说,提前还款违约金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计算出来。但不同机构对违约金的征收标准不尽相同,有的规定为5%,有的规定为3%,而有些机构则更低,仅有1%。例如招行就有这样的规定:房贷不满一年提前还款的,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3个月的利息。

  贷款满一年后选择提前还款的,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1个月的利息。这里的利息实际就是违约金。当然,提前还款并非想还就能还,除了要支付违约金之外,通常贷款机构会设定一些附加条件。多数贷款机构规定,已贷款期限需达到一定时间,才符合提前还款的申请资格,有的为3个月,有的可能为1年,具体应视贷款机构规定而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提前还贷违约金”条款公平吗?的相关知识,在订立住房借款合同时,银行与借款人可以就提前还贷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约定提前还款利息如何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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