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生效证明法院哪个部门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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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在进行协议离婚之后,会有离婚证,而在诉讼离婚之后会有判决书,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那么离婚生效证明法院哪个部门开?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生效证明法院哪个部门开

  一、离婚生效证明法院哪个部门开

  联系主审法官开具。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二、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首先离婚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诉前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诉讼调解是指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法院判决。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为夫妻双方。

  三、准予离婚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离婚生效证明法院哪个部门开的相关内容。倘若需要离婚生效证明,可以联系主审法官开具,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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