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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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大家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对于夫妻财产的界定还是不大了解的。我们学会了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就能更好地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那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该项指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即包括工资、奖金,也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该项包括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各种收入和投资所得的收入,如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资本利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密不可分。无论婚前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可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4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什么特征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特有财产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财产所有权(如继承已开始),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如婚后遗产才分割),该财产仍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婚后取得某财产权利,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一般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的法律知识。主要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上文详细介绍的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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