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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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的处理,需要按照有关的情况进行,满足一定的流程和手续进行相关行为的处理。那么,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标的物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孳息是“原物”的对称。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

  签订合同的基本过程

  要约、答约、再要约、确认、签订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关键词:平等主体。举例:在合同审查中经常发现贵公司提供的合同中出现“罚款”的字样,该字眼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体现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因此,合同应避免使用这样的字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三、买卖合同的定金标准是多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避免日后交付的时候产生孳息,不然对于双方也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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