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未成年人的对象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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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要想建立收养关系,我们需要知道法律上对于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条件分别是什么。那么,收养未成年人的对象是什么?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收养的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收养未成年人的对象是什么

  一、收养未成年人的对象是什么

  收养未成年人的对象,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收养的规定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三、什么样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 没有父母的孤儿。

   (二) 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未成年子女,或者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等等。

  有两个例外:

  第一,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生父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计算方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第二,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的,也可以不受这个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未成年人的对象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上文对民法典当中的送养人与被收养人条件作详细说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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