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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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权人是可以参与分配的。执行程序中,抵押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被执行人财产拍卖款的分配。不动产抵押还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那么,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

  一、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

  根据最新出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九条规定,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根据上述规定,在上述房屋处置过程中,抵押权人可以在第一笔债权案件的执行程序开始后,抵押物执行终结前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书,直接申请参与分配。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一十条和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若咨询人对借款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抵押权人可直接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抵押权人和借款人以及其他申请参与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若抵押权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此期间,借款人以及其他申请参与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也可能提出异议。

  二、抵押权人可以追溯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是属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如果抵押人作为第三人偿还了债务的,抵押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要注意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参与分配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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