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事实收养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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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可以通过收养建立一种亲子关系,因此很多时候一些没有子女的收养人就想收养孤儿作为自己的孩子照顾。但是现实生活很多人认为只要符合事实收养的手续就可以不用进行收养登记。那么事实收养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事实收养需要什么手续

  一、事实收养需要什么手续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 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二、收养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5个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30周岁。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规定的限制。

  三、已有子女,能否再收养孩子

  原先的《收养法》只能无子女的情况下才能收养孩子,现在法律对此进行了相关修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因此,在只有一名子女的情况下也可收养,且收养人须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对收养人不仅要有抚养教育的能力,也要有保护的能力。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事实收养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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