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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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实践当中,我们可以成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有的人是不能成为保证人的。那么,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条件

  一、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条件

  (一)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针对市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法律规定,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自然人担保的,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4、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三、担保对象是什么

  国有、三资、私营等各类中小企业法人经济实体。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特别是我省的潜力产品、科技型、环保型产品;市场短缺的名、优、特、新产品项目;市场和经济效益前景好的、企业具有良好信誉并有较强还贷款能力的项目;扩大城乡就业、吸纳劳力多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项目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条件的相关知识,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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