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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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在订立一份合同的时候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其中经常会发生的就是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那么,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是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是谁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是谁

  对于确认之诉来说,根据当事人请求的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

  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这个观点是从法理上阐述的,实务中具体法条没有相关的规定合同外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

  二、确认合同效力能调解吗

  确认合同效力能不能调解。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三、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第一,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

  第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

  第三,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

  最后,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必然影响交易安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是谁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主张合同无效的提起,原告必须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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