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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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离婚财产的公证去到公证处办理。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所得财产进行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有,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办理。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根据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离婚财产公证书范本

  (  )××字第××号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__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名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协议双方的行为和协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先办离婚证还是先办财产公证

  先办离婚证还是先办财产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在我国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的相关知识,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办理。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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