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延迟履行合同 是否构成违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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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我们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出现了延迟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的人就会问了,那么,延迟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民法典》对履行合同怎么办理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延迟履行合同 是否构成违约

  迟延履行能主张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迟延履行的属于违约行为,迟延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民法典》对履行合同怎么办理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三、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能主张全额违约金吗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只能主张部分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延迟履行合同 是否构成违约的相关知识,延迟履行合同的行为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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