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担保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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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担保权吗?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权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担保权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担保权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担保,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二,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第三,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担保权吗的相关知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担保,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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