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两人私自签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协议离婚当一方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一)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二)后悔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三、 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怎么办
凡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项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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