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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买房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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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践中,对于离婚之后的房屋处理情况,一般是根据房屋的性质所决定的,一般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再买房如何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再买房如何认定?

  一、离婚后再买房如何认定

  (一)很多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由于离婚房产分割的前提是结清相应贷款并解除抵押,只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房产分割手续就可以自己再买房了。

  1、夫妻商贷买房且没有结清相应贷款,只办理了离婚协议,没有经过离婚房产分割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的,离婚后再买房会受到婚内房产的影响。

  2、夫妻间的商贷房只要经过离婚房产分割至一方名下,另一方再买房以及办理产权证都属于首套房。

  3、夫妻间公积金贷款买房,使用过一方的公积金办理贷款,经过离婚房产分割过户至一方名下,另外一方只要名下无房且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

  4、夫妻间公积金贷款买房,使用过双方的公积金办理贷款,就算经过离婚房产分割过户至一方名下,离婚后另一方就算名下无房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然属于二套房。

  二、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房产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现实中非常多见,情况复杂。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但父母并无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而主张只是让子女挂名登记时,该房屋不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但主张为挂名登记者需对此负举证责任。

  三、离婚夫妻共同房子归谁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再买房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很多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由于离婚房产分割的前提是结清相应贷款并解除抵押,只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房产分割手续就可以自己再买房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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