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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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部分夫妻在处理财产纠纷的时候,会订立书面形式的协议,也就是我们常见的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当协议不成,就可以由法院进行处理。那么,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什么

  一、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需要注意:离婚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这种离婚答辩状是离婚诉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文书。答辩状要注意:

  (一)被告要仔细阅读原告的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关于事实部分称述不实的,被告在答辩中应说明实情,对于原告的曲解、歪曲的事实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事实还原。

  (二)离婚纠纷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项。被告对原告各项诉讼请求要认真、仔细、充分的考虑,理出头绪,确定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

  首先,要写出同不同意离婚的意见,陈述理由。

  其次,对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作出明确表示。

  最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总之,离婚答辩状主要是针对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逐一进行答辩,并表明自己的观点。

  (三)原告在诉讼中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存在某种过错但并没有提起的,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补充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只要是离婚中所涉及的而原告有没有提出来的或提了但角度不同的,被告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三、离婚答辩状要怎样写有利

  当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或者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在无法达成相关协议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书状,就叫离婚答辩状。离婚答辩状的条件:

  (一)必须是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的。

  (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必须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离婚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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