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比较有哪些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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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当中,借款纠纷当事人无论是签订了欠条还是借条,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借款纠纷。那么,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比较有哪些不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比较有哪些不同

  一、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比较有哪些不同

  (一)“借条”其实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是债券债务凭证。

  债务人给债权人打一张“借条”,说明债务人从债权人那里取得了钱财,从总体上来说是他的可控制财产减少而导致你的增加。这是一种合同关系,其成立、生效、履行等环节是受到《民法典》调整的。

  相对而言,“欠条”的法律概念较大,不一定是合同关系。它只是说明一方对另一方有履行得义务,至于义务来源,可以是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更多的受《民法典》或其他相关法律的调整。

  (二)诉讼时效的区别

  “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处理,即: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只是不能长于最长诉讼时效 ——二十年。

  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得“欠条”,除非能证明是“借款”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该说债务产生时债务人就有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也有规定:

  第八条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侵权之债则是从侵权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失确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三)关于受诉法院的区别。

  由于“借条”是一种合同之债的凭证,它可以由双方约定相应得几个诉讼法院之一管辖。“欠条”的债务原因不一定是合同,因此可能只有通过法定管辖。

  二、借条欠条相关注意事项

  (一)应由当事人亲自书写;

  (二)书写的内容与落款之间应尽量紧凑,不留空白;

  (三)金额应大写或大小写同时书写;

  (四)对不是很了解的当事人所书写的欠条或借条,保险起见,最好让其在落款签名上按手印并复印其身份证;

  (五)若出具方是单位,除非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应要求加盖公章;

  (六)注意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二)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三)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四)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五)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三、借条跟欠条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欠条与借条的法律比较有哪些不同的相关知识,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于借条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而欠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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