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情形民法典如何规定的
婚姻无效情形民法典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无效婚姻后属于二婚吗
不属于。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如果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再婚就属于初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以前就是“无效婚姻有几种情形、是什么”的介绍。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婚姻当中出现了不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的,那么就可以认定该段婚姻是无效的。具体的情形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患有不适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的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无效情形民法典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有时候,两方虽然对婚姻关系进行了登记,但是这并不代表双方就一定会有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因为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